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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丢失游泳卡不给补办 律师称商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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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友刘女士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今年3月20日,她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曙光北路119号曙光798园区内的泳乐恒温游泳馆办理了两张游泳卡,

网友刘女士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今年3月20日,她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曙光北路119号曙光798园区内的泳乐恒温游泳馆办理了两张游泳卡,分别为658元的20次游泳卡和1080元的游泳私教卡,游了1次后卡片丢失,她找了很多地方还是没找到,去游泳馆求助想补办一张卡,没想到游泳馆不给补办。刘女士称,自己的卡是在疫情闭馆期间过来办的,当时只有前台收费人员,并没有对接签单人员过来和她说明情况,游泳馆前台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表格让她填,上面是会员名字等信息,她用自己手机向游泳馆支付了1738元卡费,游泳馆给了她两张名片大小的卡片。5月8日晚,刘女士在游泳馆游完一次后,不慎把658元的20次游泳卡遗失了,随即,她找到游泳馆想补一张卡,但游泳馆工作人员告诉她,因这张卡是不记名不挂失的,如果被别人捡到也是可以持卡来消费的。“你们需要的信息全部都有,完全可以证明是我本人遗失,把现有的卡号更改一下,那别人即使拿到卡来进不了场也没办法为难你们。”对于刘女士的反驳,游泳工作人员称,“次卡办理申请表”里有明确的条款“不记名卡,遗失不补的。”对此,刘女士不能接受并认为是霸王条款。

5月9日,游泳馆主动给出了解决方案,口头承诺在该卡有效期结束(长达1年)时将剩余次数以游泳票形式返还,对此,刘女士拒绝接受,认为商家这是回避承担责任,刻意刁难消费者,强烈要求商家承担责任,提供挂失补卡。

5月19日,刘女士再次补充投诉称,都半个月了,说有户籍专员负责处理这个事,结果每次都只等到那个销售的自动回复,根本没人解决问题。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余奕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办理购物卡时,商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会员卡的消费方式,以及丢卡后是否能补办等情况,如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案例中,商家没有对会员卡使用的注意事项内容进行提示和说明,刘女士遗失卡后商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事先询问会员卡是否为记名卡,尽量选择办理记名卡或签订相关合同;如果消费者办理的是不记名的会员卡,在平时消费时需要保留一些小票,会员卡一旦丢失,可以带着消费小票等证据找商家协商补办卡或退还余额的解决方案。

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投诉详情:https://hunan.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59051533/黑猫投诉湖南站,守护湖南人的消费权益,本地投诉入口链接:https://hunan.tousu.sina.com.cn(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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