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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说好的佣金却打了“水漂” 律师称“长沙恒大时代广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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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有流程都妥当办好之后,佣金却迟迟没有兑现。”网友赖先生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他是株洲市恒大悦龙台(新房)的业主,该楼盘售楼中心推出“老带新”活动,

“所有流程都妥当办好之后,佣金却迟迟没有兑现。”网友赖先生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他是株洲市恒大悦龙台(新房)的业主,该楼盘售楼中心推出“老带新”活动,承诺只要是老业主带来新客户购房后,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的佣金,还可以免2年的物业费。然而,赖先生成功介绍朋友买房后,说好的佣金却打了水漂。赖先生介绍 2019年5月底,他花了95万购买了株洲市恒大悦龙台的一套房子。后来朋友、亲戚也有意向买房,赖先生就极力向他们推荐长沙恒大时代广场,2021年7月10日,在赖先生的全程陪同下,两位朋友在长沙恒大时代广场全款购买了2套公寓,按照楼盘推出的“老带新”活动,赖先生可以获得12458元的佣金。售楼部工作人员向赖先生承诺1个月内可提现佣金。但事到如今,己经过去二年多了,赖先生一直等不到这笔钱。期间,赖先生多次询问房车宝好房好车经理黎小姐,黎小姐不是称在走流程,就是说快了。在去年10月20日双方的对话中,黎先生表示,公司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新闻也报道了很多,能否拿到佣金很难说。面对如此的情况,赖先生非常的无奈,他说本来觉得恒大是大地产商,买他们的房子可以省心一点,但是没想到他们不遵守承诺,他下一步会去找恒大地产讨个说法。湖南消费维权联盟 工作人员 致电 @房车宝好房好车 官方客服电话 针对网友的投诉,房车宝好房好车会员经理黎小姐只回复了三个字,不知道,迅速挂断电话。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湖南立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案例中开发商为促进商品房销售采用“老带新”方式招揽客户,属于通过实际行动与“介绍人”或“老客户”建立起了中介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事成之后,开发商作为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否则将构成违约。建议消费者应当保存好开发商宣传、促销所使用的广告单、活动说明等,在完成推介行为后保留“交易成功”的相关证据,如被推荐人支付购房款的收据、交易现场照片、购房合同复印件等。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应当积极作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保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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