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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声音 | 周灿英:保护好城市“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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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常被人们称为 “ 活文物 ”、“ 活化石 ”,它们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重要生态系统中保护的重要环节。“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周灿英认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更是传承中华文明、保护历史见证的需要。她和另外两位政协委员,长沙市林业局副局长周浩、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中秋提交联名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

长沙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目前,全市共有古树名木 6139 株,其中一级(500 年以上)古树 208 株、二级(300-499 年)古树 474 株、三级(100-299 年)古树 5254 株、名木 203 株、古树后备资源(80-99 年)1069 株。周灿英建议,对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应该从讲好绿色文物故事、坚持规划先行原地保护原则、严格监督执法和建立管护多元化机制等几个方面去开展。

城市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古树名木保护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城市里的每一棵树都承载着这座城市丰富珍贵的记忆。她建议,长沙应将古树名木的保护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建设中,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必须做好原生树木保护,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大树。另外,古树名木保护要坚持原地保护原则,禁止违法砍伐或者移植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存环境。若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恢复和保持古树原有的生境条件,让其健康生长。

对于盗采古树名木以获取非法利益这一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该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对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送刑事侦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挖、移植、贩卖、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古树名木保护是公益性事业,所产生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将造福于全社会。周灿英还建议,市政府应设立古树名木专项资金,用于资源调查、抢救、养护、宣传等经费开支。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古树管护、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建立古树管护多元化投入机制。古树名木,是具有生命力的 “ 绿色文物 ”,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应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让绿色文物焕发生机。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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