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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网购电视机屏幕碎裂后续:律师称商家应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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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友夏女士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去年12月21日,她花费1999元在兴盛优选平台购买55寸海信电视机一台,送货地点为湖南安化县南金乡,承运的物流公司为京东物流,

网友夏女士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去年12月21日,她花费1999元在兴盛优选平台购买55寸海信电视机一台,送货地点为湖南安化县南金乡,承运的物流公司为京东物流,12月25日,电视机送货上门,因自己在外务工,家中只有60多岁的老母亲收货,物流人员直接拿出来一个单子让她老母亲签字,也没有让验货,签完字后就直接走了。电视机一直没有拆开包装,今年元旦,夏女士回到老家,安装师傅到家里安装,电视机挂到墙上不通电后,她才发现屏幕大面积都是碎裂的,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随即她联系商家时被“踢”到了物流公司,联系物流公司时,又被“踢”到了商家。夏女士称无论是兴盛平台,还是京东物流公司都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法,不能相互推诿责任,让消费者一个人承担损失,强烈要求退换货。

元月11日,湖南消费维权联盟 工作人员致电 @兴盛优选客服 官方客服电话,针对网友的投诉,工号为1283的客服回复称,会马上将情况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届时将会有专人联系消费者核实处理。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余奕认为,关于商品损坏的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的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夏女士通过网购购买的电视机,外包装完好,内部商品损坏,卖家应当赔偿。关于退货期限,对于法律明确列明的商品之外,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要求必须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电视机不属于上述商品,属于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期限为七日。收货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根据夏女士描述,12月25日电视机送货上门,1月1日发现商品损坏,随即联系物流公司和商家,没有超过退货期限。建议夏女士搜集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投诉详情:https://hunan.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56960315黑猫投诉湖南站,守护湖南人的消费权益,本地投诉入口链接:https://hunan.tousu.sina.com.cn(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 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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