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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共享电动车又大规模回来了!首批投放5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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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7日,长沙首批50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全新投放。

红网时刻5月7日讯(通讯员 罗湘 记者 潘锦)5月7 日,长沙首批50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全新投放。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三部门结合长沙实际共同确定了首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配额。

首批投放综合考虑了长沙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多方因素,确定由8家共享企业参与运营,车辆统一使用“长沙G”的专段号牌,为方便管理按不同号段对8家企业进行区分。

目前,50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正在交警部门组织下有序进行,按照登记一批投放一批的方式快速在全市投放,预计一周左右时间可全部投放到位,基本能够满足市民 “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

为做好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长沙公安交警以首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为契机,全面提升长沙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准入安全标准。在总结前段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长沙交警以打造全国一流管理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共享企业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引导共享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出了拥有多项全国首创技术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

一是智能安全头盔。新型智能头盔基座安装在车前的专用篮里,用户必须先通过手机APP开启头盔锁取下头盔才能骑行,同时语音提示:“交警温馨提示,请您佩戴好头盔,安全骑行”。新型智能头盔具有防尘、防水、智能语音提醒等功能,能有效提高头盔的佩戴率。

二是人脸比对功能。用户通过手机APP扫码操作时,必须先通过人脸比对,完成骑车人身份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可以有效杜绝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也有利于交通违法行为人确认和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

三是规范坐凳和号牌框。《指导意见》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限载1人,鞍座与驾驶人臀部有效接触面的长度不得超过250毫米,鞍座后部提手架的设计不得变相为违法载人提供方便。长沙交警要求企业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全部整改到位,新标准能有效减少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现象,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求共享企业根据各自车型尺寸制作专门的号牌框,确保号牌不易损坏丢失、经久耐用。

首批车辆投入运营后,长沙公安交警将协同市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车辆要求、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评判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对企业不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车辆不符合要求、不按照经营管理要求和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通报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按规定依法查处,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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