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被执行人生活困难 法官巧妙和解
摘要: 法官多次帮助双方协调,最终原告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原标题:《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法官巧妙和解》
湘潭在线6月1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通讯员 蔡旺东)“谢谢法官帮我们解围,谢谢申请执行人的理解!”近日,被执行人王某A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王某B的手真诚道谢。
2017年4月,王某A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王某B的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了王某B十级伤残。因协商不成,王某B向韶山法院起诉,要求王某A赔偿经济损失9万余元,韶山法院依法判决王某A给付王某B赔偿款7.6万余元。今年1月王某B向韶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时了解到,王某A是外地人,常年租住在一间地下车库,妻子在家待业,一双儿女年幼正在上学,老家的父亲身患中风,卧病在床,全家的经济收入全靠王某A在附近村镇赶集卖花生、瓜子等为生,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
执行法官将以上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王某B,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帮助双方协调,王某B对王某A一家的现实情况深表同情,最终与王某A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案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