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停车后溜压死表侄 江永一货车司机获刑
摘要: 司机曾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前一天停在家门口坡上的小货车竟发生后溜,将前来拜年的表侄撞伤致死。红网时刻2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陈祁陵)司机曾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前一天停在家门口坡上的小货车竟发生后溜,将前来拜年的表侄撞伤致死。近日,永州市江永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31日中午,曾某将一辆轻型货车停放在自家屋前的水泥斜坡上。第二天即2017年2月1日(2017年农历正月初五)上午,4岁多的被害人小俊跟随祖父到表伯父曾某家拜年。当众亲戚均在曾某住宅内午餐时,小俊独自一人在屋外前坪玩耍,曾某前一日停在房前的轻型货车发生后溜,致使小俊被货车左后轮碾压,虽被屋内亲人及时发现并施救,小俊仍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曾某停车操作不规范,其过失行为对肇事车后溜起决定性作用,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4月13日,被告人曾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4月20日,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的父亲达成事故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停车,因操作不规范,导致车辆后溜,以致发生一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被告人曾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事故和解协议,取得了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曾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结合其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江永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