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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药店不凭处方卖药 276家药店受牵连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整理:夕语

药店卖处方药不出事则好,一出事接下来就一堆“麻烦”了。

最近,就有这么一个案例,因一家药店不凭处方卖处方药致女孩差点没命,全区276家药店受牵连,遭监管部门严管。

在5月28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将和当地职能部门一起,继续对淮阴区276家药店是否落实“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情况进行进一步走访调查。

不凭处方卖药,又惹事了

据荔枝网消息,今年4月初,淮阴区检察院四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小蓝(化名)因为被老师猥亵,患上重度抑郁症。

2019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小蓝谎称奶奶睡眠不好,到街上的一家药店购买复方地西泮片(处方药,适应症:焦虑性神经症、神经衰弱)两盒。当日,小蓝吞服9颗药片企图自杀,幸好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医院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按照国家规定,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否则药店不得出售。由于该药店未能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给未成年人,存在一定的责任。

在检察机关的跟踪监督下,该区相关职能部门吊销了向小蓝违规出售处方药的药房的营业执照,并通报至全区276家药房。

检察机关建议,276家店被严管

不要认为这件事在涉事药店被查办后就结束了,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件时发现,实际上,大部分药店为了增加销售额,普遍存在无处方购药情形。而药店为了防止检查,对处方药都是采取“先出售、再由药房的医师补处方”的违规操作方式。

淮阴区检察院认为,药房违规出售处方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这个问题很严重。

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院立即向区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该职能部门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督查检查活动,加大药品销售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并督促药房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牌。

(图片来源:荔枝新闻)

在涉事药店被查办后,当地监管部门另外用三周时间,协同区卫健委对全区600多名药房销售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一次;同时,还利用报纸、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广泛宣传无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危险性,以及购买处方药正确方法和程序。

据悉,自2020年5月13日起,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辖区内的276个药房的处方药柜上,均能见到这样醒目的红色大字标识:“请凭医生处方购买!”

多地发文,卖处方药必须合规

其实,处方药零售问题一直以来都困扰着监管部门在疫情影响下,现在监管部门对处方药零售问题更敏感了。

5月26日,辽宁省印发的“关于做好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要严格查验身份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涉及处方药品的,必须凭处方销售。

5月18日,亳州市谯城区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腹泻药品管理的通知”提及,“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的顾客,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要做好“实名制”宣传解释工作,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5月12日,广东省“关于调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指出,“零售药店(含网上药店)应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落实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

综上不能发现,但凡监管部门发布疫情防控通知,都会点到处方问题,并要求零售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也警醒零售药店,在常态化监管下,药店千万别违规卖处方药。

 来源: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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