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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关于有序开放城区餐饮堂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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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12月1日起,主城区(高风险区除外)餐饮企业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餐厅/馆),并做到以下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堂食。

1、落实“一店一策”。各门店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与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门店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风险排查的基础上,有序开放堂食,现阶段暂不承办宴席。

2、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门店所有工作人员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复工,复工后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工作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现阶段核酸检测频次不少于3天1检,后期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检测频次。

3、严格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扫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体温和健康码正常且有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者方可进入。对有省外旅居史者,需持入湘后5天4检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堂食。

4、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按正常客流量50%-7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提倡顾客等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5、增加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消毒。

6。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7、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对长时间运转或停用的设备、管线等生产设施,加强检修,确保安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到岗的不得恢复堂食。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餐饮企业有序开放堂食后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即餐饮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员工自觉当好守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区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

株洲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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