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境界:理解、表达与意义(二)
摘要: 真正有效的交往是建立在问题解决、复杂情境、多层次互动的基础之上的,深度教学追求有价值的交往。
二、体验与感悟的表达
体验是建立在理解基础之上,以客观对象为中介,通过亲身经历或移情,获得对人生的新的理解的过程。其基本的活动方式是在经历或亲历基础上的理解。体验的结果是体会,体会是一种具有结果性质的理解。在杜威那儿,经验就是儿童的体验,所以他说,人在经验之中,通过经验,进行经验的改造,而教育作为建构儿童人生,具有生长意义的活动,就是儿童经验的不断的改造或改组。儿童的体会从哪里来,从活动中来,从做中来,从而他把“从做中学”奉为至上的教学信念和法则。体验有认知的成分,但不是一种单一的认知活动,而是一种理解活动。我们说,理解是儿童的生活方式或生活形式,为什么有“理解”,还需要有“体验”?这与理解的前提有关。从教育学的角度看,体验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教材内容内化后,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内心反省、内在反应或内在感受。体验是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认知、情感和意志综合作用的结果,它们涉及对自然事物、社会现象和人自身的评价和观点。体验既是通过身体力行来进行的,也可通过心理移情来进行。把自己置身于某种特定的情景,或设想自己处于某种状态而产生特有的体会。美国教育理论家乔治·布朗在他的《生动的课堂》一书中称之为精神的“幻想旅行”,并认为生动的课堂只有通过精神的”幻想旅行”,学生在精神上才会有“高峰体验”。理智感、道德感、美感就是通过理解和体验来获得的高峰体验。

感悟是在认知、理解、体验的基础上的自我觉醒,是人对生活意义的内在追问,更是通过学习的意义自我表达。从此意义上说,感悟是学生在生活情景中对自在生活的关照,是学生在认知、理解和体验基础上对可能生活的觉醒。离开了感悟,学生便会不自觉地成为片面生活的奴仆。感悟是一种综合性的学习活动,它包含着认知、理解和体验。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感悟既有感性认识的成分,又有理性认识的成分,还有直觉思维的成分;既有理智的成分,又有情感的成分,既是认识的过程,又是实践的过程。感悟的核心是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人在生活过程中,“生活世界”为人的感悟提供了对象,认知为感悟提供了工具。而理解、体验则是感悟的必经阶段。感悟作为一种生活形式,强调作为生活的主体的人在生活过程中发挥主体性。感悟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内在活动,它从来就不可能是被给予的。“悟”是人的生存的一种境界,只有发挥了主体性的人,才能在处理与自然事物、社会事务的关系的过程中有所“悟”。没有主体性的人,是不可能有感悟的。感悟的结果是意义,尤其是人的生活的意义。“悟”的结果是“道”,这“道”不是某种具体的技术和策略,而是人生的目的,是人的生存方式。从岩石缝中挺拔而生的松树,人们感悟出的是坚强和刚毅,从玫瑰花中感悟出的是爱慕之情,从滴水穿石中感悟出的是持之以恒,从《农夫和蛇》中感悟出的是对险恶之徒的识别与提防。感悟总是指向着事物对人生和生活的意义,没有感悟,人怎么可能自我确立自己的人生观念,更新生活方式,调整自己的人生坐标?

三、交往与意义实现
交往也是人的一种基本生活形式。什么是交往?我国学者对交往的认识也有较大的差异,如认为“交往是一种相互沟通、相互认识、相互作用的相互性”;有的认为交往“主要是指语言、会话上的交流和传播、传达和交际,是一种寻求共识的永不停息的过程”。西方社会学对“交往”有不同的定义。“符合互动理论”认为,交往是人通过使用符号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为,以求得相互之间的沟通和共识的活动,而“对话理论”则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的对话活动。最有代表性的是哈贝马斯批判理论中的“交往行动理论”的解释:“交往”是指至少两个具有言语和行动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无论如何定义“交往”,我觉得,“交往”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借助于言语和非言语行动进行的情感的沟通、心灵的对话和人格的相互影响。印度伟大的诗人泰戈尔用诗阐述了交往的本质,即“心灵与心灵相见”。
为什么学生的学习需要交往?因为学生是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成长、生活的,人的生活、人生是在社会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中展开的,即所谓的“人在世界中”“人在他人中”。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人的本质可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就是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存在、发展,人生的意义就在对社会关系的把握过程之中。每个人都有个性,要理解个性,理解差异,只有通过交往才能求得沟通。再者,心理学研究表明,交往是儿童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必要途径。儿童只有通过与他人交流信息,沟通情感,互通思想,才能更好地理解自我,形成自我。交往是儿童生存和发展必要的活动。
在教育史上,不少教育家特别重视儿童的交往需要,并视之为儿童的一种生活方式。杜威认为,儿童具有“语言社交”的本能,并强调儿童的“社交冲动”是一个巨大的教育资源,他为了利用这一教育资源,试图把实验学校办成“小规模的合作化社会”。在杜威的教育理论和实验体系中,毫无疑问,“交往”是作为儿童生长或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当然,杜威所强调的“交往”中还包括着“合作”,所以“他不仅要学会与别人合作,而且要学会与别人互让。他必须不仅要学会如何在一个由许多人组成的团体中生活,而且还要学会使个人明智地适应这些人的需要和理想。儿童的教师应当比现在更懂得团体活动的特点,并更知道个人在团体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教育中兴起了合作学习理论,合作学习理论认为,课堂是学生人际互动的主要场所,建立合作交往互助的关系,是实现学生群体合作目标的基本手段。而在社会学习理论那里,人际交往技能的学习变得更加重要,罗米斯佐斯基在教育目标分类中,还专门设计了“人际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以此来弥补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的不足。这些改革从教育的角度说明交往对儿童生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交往是儿童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交往的人生意义或生活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在日常生活和教育生活中,儿童交往有其特性。儿童交往的目的不具有功利性和工具性,其根本意义在于促进发展,形成个性,即人化。儿童交往的对象主要是两大类:成人和同伴,儿童在与成人的交往中,交往双方的平等意义远甚于儿童与同伴交往的平等意义。在学校教育中,儿童的交往活动主要是师生交往和生生交往。儿童交往的背景则应具有教育性和发展性,从这个意义上看,儿童生活的物质空间和心理空间影响着儿童的交往。

交往既是一种学习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教育过程中的师生交往、生生交往并不应该由教师来决定,交往是儿童内在的心理需要或精神需要,因而,交往应渗透在儿童生活的每一过程、每一行为。可以说,没有交往就没有理解,没有交往就没有体验和感悟,甚至可以说,没有交往,儿童就没有了完整的生活。当然,交往不是机械的、重复的、浅层次的“小组合作”,真正有效的交往是建立在问题解决、复杂情境、多层次互动的基础之上的,深度教学追求有价值的交往。
来源:《教育研究与实验》 郭元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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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国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