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商家以过售后期为由拒退换 律师称退货时间不受检验期限的限制

新浪湖南
关注网友杨先生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去年12月11日,他在天猫红星美凯龙官方旗舰店花费1194元购买了一张梳妆台、妆凳、发光镜子。当时商家宣传称,梳妆台为实木框架,环保材料,因为家中有老人和才出生的宝宝,杨先在家具的选择上要求非常高。既是大品牌,又有环保加持,他便放心的付了款。几天后,梳妆台送到家中时,杨先生和家人都闻到板材明显散发着刺鼻的异味,他当即对板材是否为环保材料提出了强烈质疑。然而,客服告诉他,新家具有这样的气味是很正常的,通风后味道会消散。

“我们家老的老,小的小,这套梳妆台装上后,每天提心吊担。”杨先生称,在这期间,他通过开窗通风、养植物、放活性炭等各种方式,对新房进行了散味处理,但均无效果,他多次向商家客服提出退款,便客服仍然坚持让他用活性炭去味,现如今,时间过去五个月,家里的气味依然很刺鼻。杨先生要求商家出具梳妆台质检报告,却被告知出具不了。无奈之下,杨先生再次要求退货退款,但客服回复称,售后期限己过,无法退换,对此,杨先生满肚子委屈:“我之所以错过退货换期限,这完全是客服的误导让我错过规定退货时间的,我真是走投无路了,希望黑猫平台能帮帮我,让商家全额退款退货。”

4月29日,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人员致电@红星美凯龙官方客服电话,针对网友的投诉,工号为6331的客服回复称,会马上将投诉转给相关部门负责人,24小时内会有专人联系消费者沟通并妥善处理。5月19日,杨先生补充投诉称,商家并没有任何人联系他处理。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余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应该二年的约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案例中杨先生收货后当即对商品质量提出质疑,商家知道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环保的质量要求,故杨先生作为买受人要求退货的时间不受检验期限的限制。建议消费者在网购中要注意是否有约定检验货物的期间,在签收快递时一定要查看一下货物的数量和外观,有异议的及时向商家反馈,从而更好地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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