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费维权联盟丨律师称“长沙好孕妈妈”无法兑现服务承诺 理应全额退款

新浪湖南
关注网友易女士在黑猫投诉湖南站反映称,本着信任大平台的心态,她于去年12月31日,和长沙好孕妈妈平台签订了聘请育儿家政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育婴师需24小时住家服务1年,每月工资为7000元,给好孕妈妈平台中介服务费为7560元。签合同当天,她就向该公司支付了7560元中介服务费,费用直接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了北京好孕妈妈公司账户。紧接着,该平台推荐过来的育婴师在体验中查出有肝病不合格,因此,无法上户提供服务,但该公司并没有推荐其它的育婴师上户,通过和销售人员沟通,对方同意办理退款,今年1月10日,易女士在网上申请退款,公司承诺退款将在15个工作日到帐,但之后一直未收到退款,再次找到销售人员,对方称己离职,不再负责对接,并给她提供了新的对接人赵经理的联系方式,易女士多次联系赵经理,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易女士致电好孕妈妈北京总部回复称,会帮忙处理,但一直没有回复。“既不能提供服务又不及时退钱,作为全国知名连锁品牌,好孕妈妈真是太不讲信用了。”易女士气愤的说。

湖南消费维权联盟工作人员致电@好孕妈妈北京总部官方客服电话,针对易女士的投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售后客服回复称,经查询看到,易女士的确和公司有签订合同,会马上转给售后相关负责人处理,届时,会有专人和消费者联系沟通并妥善处理。4月18日,易女士继续在黑猫投诉湖南站补充投诉称,好孕妈妈长沙公司在3月底已经人去楼空,目前找总部协商,回复都是稍后反馈售后再联系,但后续一直没人联系,目前好孕妈妈其他地区依然在运营接单,可拒不退还客户的钱,这种行为非常可恶,一定要投诉到底。
对此,湖南消费维权联盟法律顾问余奕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在本案中,由于经营者无法兑现服务承诺,理应全额退款。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退款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建议易女士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和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如果还不能解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投诉详情:https://hunan.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58408534黑猫投诉湖南站,守护湖南人的消费权益,本地投诉入口链接:https://hunan.tousu.sina.com.cn(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黑猫投诉”平台用户提交的投诉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