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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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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9 月 17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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