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新浪湖南 09月17日 22:28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摘要: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9 月 17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来源:潇湘晨报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