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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长沙市三地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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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长沙市岳麓区、天心区、长沙县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南高院《关于申请恢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天心区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并实行跨区域管辖的请示》作出批复。批复同意长沙市岳麓区、天心区、长沙县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自 7 月 1 日起实行,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如下:

指定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发生在湖南省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不服长沙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不服长沙市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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