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资讯

岳阳一男子合谋村支书 放了269万贷款给自己花

岳阳日报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摘要: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华容农商银行信贷员违法放贷的判决书,金田村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269万供自己使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华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塔市驿支行一名信贷员

2015年3月30日

至2016年12月7日在任期间

在时任华容县东山镇墨山村党支部支书

汪某的帮助下

以墨山村建设需要使用资金为由

要该村村民汪某2、熊某、花某等26人

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

提供身份信息、在贷款资料上签名

并承诺不需要他们承担责任

金田村则通过虚构贷款用途

伪造贷款调查材料等手段

以上述26人的名义办理贷款手续

在贷款获得审批后

金田村并未将自己掌握的

发放贷款银行存储卡

交给上述申请贷款人

而是直接取出后由自己支配使用

共计金额人民币269.8万元

至案发时尚有240万元未归还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华容农商银行信贷员违法放贷的判决书,金田村借用他人身份证贷款269万供自己使用,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金田村,男,1965年8月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华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市驿支行信贷员,住华容县。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17年9月5日被华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金田村利用担任华容农商银行信贷员可以办理贷款的职务便利,采取借他人名义贷款的形式,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贷款调查材料等手段,套取本单位信贷资金,用于个人支配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依法判决金田村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责令金田村返还其挪用未归还的资金人民币240万元给被害单位。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