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区严格控制区禁设商业广告!户外广告控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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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2月26日讯城市户外广告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城市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如何规范使用户外广告,需要城市的精心规划。今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控制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控制规划》)有关情况。
《控制规划》以2017年国务院批复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修订)》为依据,包括总体控制规划层面和详细规划层面两方面内容,规划以问题与目标为导向,在借鉴优秀城市案例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策略与控制方案。《规划》共7个章节,分为总则、总体控制要求、建筑附属广告准入要求、公共空间设施准入要求、公益广告设置规划和店招牌匾设置等。规划适用范围为株洲市市区范围,主要包括株洲市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渌口区和云龙示范区,规划面积约1916平方公里。规划的总体目标是:“点亮株洲城市名片,打造街道轮廓分明、广告有序的活力之城”。总体原则是: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控量提质。
对具有代表性的“两心(中心广场、长江广场)、两路(建设路、新华路-天台路)、三通道(株洲大道、荷塘大道、迎宾大道)、五节点(红旗广场、响石广场、炎帝广场、武广西站、火车站)”为重要节点设计。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下,结合市区各地款商业价值分析,归纳其景观相似性,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划分为集中展示区、一般设置区和严格控制区。
集中展示区指商业活动密集,人流量大,户外广告价值高并且有助于体现城市经济繁荣特色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和商业集中地带。集中展示区允许设置较多数量的户外广告,鼓励丰富多样的广告形式和设置方法;允许设置建筑标示,鼓励设置个性化的店招招牌。
一般设置区指广告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等影响较小的城市区域,主要分布在居住功能、文化活动功能区域,将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和形式;允许设置建筑标识,有序合理地控制店招招牌的数量和形式。
严格控制区指广告设置对城市建设目标、景观形象、设施使用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市生态绿地、教育、行政等功能区域。这一区域禁止设置商业广告,在特定位置允许设置少量公益广告;允许设置建筑标识,严格控制店招牌匾的数量和形式。
规划还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地块划分(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控制地块)、路段划分。其中,路段划分以每条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为依据,并通过对道路等级和道路在城市风貌中的综合考虑,将道路划分为集中设置路段、禁止设置路段、控制设置路段三类。
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及店招牌匾做出了控制规划,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的各类要素,提出规定性和引导性要求。店招牌匾不得超出建筑物外轮廓线范围,要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协调,总体符合“一楼一线,一店一招”。
(红网时刻株洲 记者 聂千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