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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男子诈骗医保8.8万元后 重复使用套路被抓

摘要: 其听说广东省广州市某医院治疗心脏病技术领先,为了早日摆脱病痛的折磨,成某某在 8 月底前往该医院准备接受治疗。

医保本是一项惠民好政策

患病、受伤都能得到医疗保障

但却有人自作聪明

假冒身份、伪造材料骗取医保

而且是一骗再骗

患心脏病多年,迫切希望治疗

2018 年 8 月,患有心脏病的成某某(64 岁,宁乡大屯营人)病情加重,长期胸痛难忍。其听说广东省广州市某医院治疗心脏病技术领先,为了早日摆脱病痛的折磨,成某某在 8 月底前往该医院准备接受治疗。同时,一场骗局在成某某病态的心中开始酝酿 。。。

寻找合适对象,冒用身份入院

到达广州市后,成某某在广州亲戚的帮助下,找到了一名与其年龄相仿且已购买医保的伍姓男子,并答应伍某某成功报销医药费后给予好处费。随后,成某某以伍某某的身份办理了入院手续,并在医院花费 11 万余元。

9 月 10 日,成某某出院。在家属的协助下,成某某通过医院的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医嘱明细及收费票据等资料,成功的骗取了医保费用 8.8 万元(报销总费用的 80%)。

贪得无厌,伪造票据再次报销

在广州骗取医保后,成某某及家属熟悉了整套流程。他们对在广州报销医保所需的材料进行了精细的伪造。10 月 10 日,成某某携带伪造的资料来到宁乡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工作人员通过医保中心后台查询发现异常,再次核对成某某的票据,才发现这是伪造票据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随即报警。

随后,宁乡市公安局指派大屯营派出所进行调查。大屯营派出所周密部署,远赴广州取证,最终在成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在详尽的证据面前,成某某对自己骗保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成某某的心脏病尚未康复,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对成某某取保候审。另参与医保诈骗的其他人员仍在潜逃,宁乡公安正告涉案成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 安安 ” 提醒大家

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医保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借医保者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去年,湖北的黄先生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 10 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 2012 年 ~2014 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拒赔。黄先生称,他本人在 2012 年 ~2014 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

另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 3000 到 10000 元以上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 ( 3 万至 10 万以上 )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 50 万以上 )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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