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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摘要: 近日,嘉禾县、临武县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嘉禾县、临武县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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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盘江水库管理所原所长李石平、副所长肖知明、工会主席李立军、纪检员李文生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5年,盘江水库管理所先后以“补发生活补贴”、“家属座谈会”、“工会委员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共18600元,以“领导班子县城活动经费”名义从工会经费报账24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8月至11月,以租用私车用于引用水源保护巡查为由,向单位加油卡充值4000元,供李石平私车使用。2018年10月,李石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知明、李立军、李文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由县水务局约谈。违纪款25000元已被追缴。

●2●

嘉禾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原站长王朝晖、副站长刘艺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经查,2018年7月,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工作人员存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其中王朝晖办公用房超出规定使用面积8.8平方米,刘艺娟办公用房超出规定使用面积8平方米。2018年10月,王朝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艺娟受到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3●

经查,2013年11月至2017年1月,邓传阳在先后任水东镇工会主席、副乡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和组织委员期间,利用保管公务油卡职务便利,私车公养累计金额59398.49元。此外,邓传阳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9月,邓传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涉案款已上交财政。

●4●

经查,2013年7月,曹元球在任临武县司法局局长期间,以参训学习名义公款旅游,并违规报销个人公款旅游费用3398元、其家属外出交通费用2596元。此外,曹元球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9月,曹元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款5994元已上交财政。

(嘉禾县纪委监委 临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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