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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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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召开会议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暨“老农保”清退工作,指出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真正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双峰分站记者 彭牡 通讯员 彭永坤)11月14日,湖南省双峰县召开会议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暨“老农保”清退工作,指出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真正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县委副书记、县长彭石清指出,要扎实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积极稳妥解决好老农保的遗留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工作作风,向群众宣传好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要发挥好信息平台的作用,解决工作落实的问题;落实好健康扶贫的各项政策,让贫困群众吃下定心丸;落实好医保的优质服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特别是想办法解决过度用药问题,真正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提名人选罗灿作工作报告。各乡镇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责任状。

今年1-10月,双峰县城乡医保基金累计补助431801人次,补偿金额3.62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比例达到92%,实际补偿率达65.7%,实实在在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负担。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未纳入职工医保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在双峰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范围,确保参保率达96%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农村人口必须确保100%参保。根据省市要求,2019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主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主动与所在村、居委会联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村上、居委会进行参保缴费,各乡镇、经开新区会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参保缴费工作,其中永丰镇和洪山殿镇的城镇居民可在辖区内各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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