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资讯

株洲一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近300件 已被查获

湖南高速警察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摘要: 炎陵大队民警对驾驶人彭某运输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移交炎陵县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

事件经过

10月26日,民警在神农谷收费站发现一辆湘B牌照货车后厢装满了烟花爆竹。该车运载烟花爆竹288件,价值1万余元,但车身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且驾驶人无法提供合法运输手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属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现场经过

炎陵大队在神农谷收费站开展“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一湘B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彭某在民警检查过程中神情紧张。民警要求打开后厢检查,发现装有一车厢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24箱震天雷,总计288件,价值1万余元。驾驶人彭某称自己在茶陵开了家烟花爆竹专卖店,这些爆竹是还没来得及卸到店里的。

处罚通报

炎陵大队民警对驾驶人彭某运输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移交炎陵县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

炎陵县公安局对彭某处以10000元罚款。

延伸阅读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工作部署,湖南高速警察严格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车辆的路检路查,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理。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广大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请要遵守交通法规,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切勿以身试险。

按照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此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