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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麻阳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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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张某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某酒吧内发生矛盾,而后陈某持刀将张某砍伤,张某同伙人滕某见张某被砍伤后,现场捡起啤酒瓶砸伤陈某。

红网时刻6月23日讯(麻阳分站记者 郑春艳)6月22日上午10点,湖南省麻阳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该案涉及9名被告人,最大28周岁,最小19周岁。因涉案人数众多,麻阳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加派警力保障庭审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2日凌晨,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张某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某酒吧内发生矛盾,而后陈某持刀将张某砍伤,张某同伙人滕某见张某被砍伤后,现场捡起啤酒瓶砸伤陈某。随后在县中医院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张某、滕某碰见陈某,双方再次大打出手,陈某的同伙人员段某、莫某从车上取出砍刀与张某、肖某等人一起追砍张某、滕某,双方在医院大厅互殴。离开医院后,张某纠集滕某、赵某、田某等七人发放砍刀、钢管等器械在麻阳街上寻找陈某,在县交警大队门前公路上砍砸陈某的轿车,陈某见状便驾车逃跑,张某等人持刀穷追不舍,追至火车站附近未追上才罢休离开。被告人陈某、张某、段某、莫某等分别涉嫌聚众斗殴最、故意伤害罪、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在审判长付志清的主持下,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公诉机关出具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控辩双方对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公诉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就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整个庭审井然有序。下午三点,庭审结束,历时5个小时。麻阳法院将对该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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