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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黑作坊”被端 腊肉竟都是用这些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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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凭表面上看,这些猪肉和市场正规销售的猪肉有一定的区别,属于病死猪肉。

许多人都喜欢吃这腊肉,肉香有嚼劲。特别是这快过年了啊,腊肉几乎成了每家每户必备的食品。在荷塘区办作坊的罗某,他就是一名生产和销售腊肉的老板,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利欲熏心!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知道了他销售出来的腊肉是怎么做出来的话,保证你不敢吃。

2017 年 12 月 27 号,在荷塘区桐梓坪村的一套出租房内,已被警方控制的罗某正在现场进行指认。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这套出租房是 2017 年 9 月份,罗某从当地村民手中租来的,当初他谎称租房的用途是熏鸭腿,但实际上是腊制品生产经营。

在这套租房内一间约百平米的房间里,地面上污水横流,卫生极差,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味。从地面上和台面上可以看出,这间房更像是分解以及腌制猪肉的车间,大量的猪肉随意堆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管理科科长段建强断言,单凭表面上看,这些猪肉和市场正规销售的猪肉有一定的区别,属于病死猪肉。

成品仓库是厨房,而包装车间则是卧室,如此简陋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食品监管室主任潘龙福介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这样的生产环境下,罗某根本不具备腊肉生产经营的资质。在一间卧室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六七袋散装成品腊肉,每袋提重约百余斤。

据了解,罗某的这个加工腊肉的黑作坊,其加工流程为了高效、节省成本,居然大部分是用煤火熏制腊肉。正当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时,几个煤炉还燃着明火,一间隔间挂放了大量正在熏制的腊肉。

入调查

经过公安、食药监、动监所执法人员半个月左右的深入调查,罗某在去年下半年曾生产和销售了六千余斤腊肉,主要销往江西、湘潭等地。

罗某交待,有些生猪肉原料是他自己拖运回来的,有些生猪肉原料是别人送货过来的,送货过来的人有两个,一个是罗某,另一个是刘某。生猪原料中,病猪肉占到 60% 左右,残废猪肉占到 40% 左右,每斤价格在 4 元钱左右。而此次执法人员查获的生猪原料、半成品腊肉以及成品腊肉,经清点共 6000 余斤。

食品安全关乎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就拿这肉制品来说,有的人可能觉得,单从多年的采购经验或是从肉制品的外观上,就能简单地判断它是否合格,但其实这是有不确定因素在里面的。肉制品在采购和销售环节都是有法可依的。

为了规范食品零售行业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零售行业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25 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组织了一次肉制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部分大型超市以及部分农贸市场。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 39 条规定 :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 ,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许多人都喜欢吃这腊肉,肉香有嚼劲。特别是这快过年了啊,腊肉几乎成了每家每户必备的食品。在荷塘区办作坊的罗某,他就是一名生产和销售腊肉的老板,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利欲熏心!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知道了他销售出来的腊肉是怎么做出来的话,保证你不敢吃。

2017 年 12 月 27 号,在荷塘区桐梓坪村的一套出租房内,已被警方控制的罗某正在现场进行指认。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这套出租房是 2017 年 9 月份,罗某从当地村民手中租来的,当初他谎称租房的用途是熏鸭腿,但实际上是腊制品生产经营。

在这套租房内一间约百平米的房间里,地面上污水横流,卫生极差,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味。从地面上和台面上可以看出,这间房更像是分解以及腌制猪肉的车间,大量的猪肉随意堆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管理科科长段建强断言,单凭表面上看,这些猪肉和市场正规销售的猪肉有一定的区别,属于病死猪肉。

成品仓库是厨房,而包装车间则是卧室,如此简陋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食品监管室主任潘龙福介绍,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这样的生产环境下,罗某根本不具备腊肉生产经营的资质。在一间卧室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六七袋散装成品腊肉,每袋提重约百余斤。

据了解,罗某的这个加工腊肉的黑作坊,其加工流程为了高效、节省成本,居然大部分是用煤火熏制腊肉。正当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时,几个煤炉还燃着明火,一间隔间挂放了大量正在熏制的腊肉。

入调查

经过公安、食药监、动监所执法人员半个月左右的深入调查,罗某在去年下半年曾生产和销售了六千余斤腊肉,主要销往江西、湘潭等地。

罗某交待,有些生猪肉原料是他自己拖运回来的,有些生猪肉原料是别人送货过来的,送货过来的人有两个,一个是罗某,另一个是刘某。生猪原料中,病猪肉占到 60% 左右,残废猪肉占到 40% 左右,每斤价格在 4 元钱左右。而此次执法人员查获的生猪原料、半成品腊肉以及成品腊肉,经清点共 6000 余斤。

食品安全关乎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就拿这肉制品来说,有的人可能觉得,单从多年的采购经验或是从肉制品的外观上,就能简单地判断它是否合格,但其实这是有不确定因素在里面的。肉制品在采购和销售环节都是有法可依的。

为了规范食品零售行业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强化零售行业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25 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荷塘分局组织了一次肉制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部分大型超市以及部分农贸市场。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 39 条规定 :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 ,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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