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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亲厚友、违规公务接待 郴州4地通报9起典型案件

摘要: 近日,北湖、桂阳、临武、桂东等地陆续通报了9起典型案件,其中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起;私车公养2起、公车私用1起,共22人被问责。

原标题:优亲厚友、违规公务接待、私车公养…郴州4地通报9起典型案件

通报曝光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北湖、桂阳、临武、桂东等地陆续通报了9起典型案件,其中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起;私车公养2起、公车私用1起,共22人被问责。

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大塘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海飞,原党支部副书记赵国清,原村秘书何水泉在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将原大塘瑶族乡大塘村8组村民骆某及其儿子、女儿违规纳入农村贫困户。2017年5月27日,经仰天湖瑶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何海飞、赵国清、何水泉党内警告处分。

优亲厚友

包华云在担任桂东县清泉镇里地村村委主任期间,于2016年1月,明知其胞弟包某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却未在精准识贫复核会议上说明,优亲厚友,致使包某被评定为贫困户。在里地村村民向镇、村领导反映包某等4户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时,驻村领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梁名海、村原党支部书记温茂浩未及时妥善处理。2017年3月,梁名海、温茂浩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华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并违规饮酒

桂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简称县卫监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6年10月18日晚,接待郴州市卫计委专项稽查工作用餐时,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且参与接待人员刘英、夏建国、侯识林、陈长征、郭赞波、王金发、黄志刚违规饮酒。对此,县卫监局局长刘英(正科级)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建国(副科级)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县卫监局副局长陈长征、王金发、黄志刚、办公室主任侯识林负有直接责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股股长郭赞波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6月,刘英、夏建国、侯识林、陈长征、郭赞波、王金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志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桂阳县卫监局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私车公养问题办油卡在下属单位报账

唐元松在担任临武县住建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于2006年1月至2014年3月经常在周末驾驶其司机卢某的私家皇冠车到外地游玩和看风水,安排住建局工作人员黄某办理了一张4000元的油卡给卢某使用,油卡快用完时,又要求黄某办理了一张3万元的油卡,供自己使用。他还要求住建局另一工作人员办理了一张5000元的油卡给其前妻陈某使用,共计3.9万元均在住建局下属单位报账。唐元松还另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唐元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138937元上交县财政,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车私用问题 驾驶公车办私事

临武县气象局临聘司机、党员邝生良于2017年1月30日驾驶车牌号为湘L75981的公务用车办私事,属于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3月,经县气象局研究,对邝生良予以严肃处理,上缴公车私用产生的燃油费、车辆磨损费等500元,并追加赔款500元,共计1000元上缴县财政专户;扣除其2017年度半年“年终绩效考核奖”并取消其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局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林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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