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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辞但公司拒开离职证明 湖南律师:公司应赔偿

摘要: 近日,正在休假的王女士被公司以旷工为理由,被炒了鱿鱼。但是公司却不给王女士开离职证明,让王女士无法领取失业保险,这让王女士十分苦恼。湖南律师为王女士解惑:原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标题:公司拒开离职证明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反映:最近,我因调休与公司发生分歧,之后公司以我没请假就休假为由认定我旷工,单方面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当我要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时,公司却拒绝提供,导致我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王女士称。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张桂枝律师: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注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事项。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就本案而言,该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王女士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诉,要求责令该公司改正。若因该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王女士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该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长沙晚报 记者 朱炎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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