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4地多名干部违纪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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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衡阳市中心医院原院长申锦林被立案审查
近日,衡阳市纪委对衡阳市中心医院原院长申锦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申锦林,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湖南邵东人,研究生文化,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邵东县水东江乡、邵东涂田桥医院、邵东县政府办、邵东县中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工作,曾任衡阳市中医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兼)等职;2007年1月至2013年7月,任衡阳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任衡阳市中心医院院长(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延迟退休三年);2016年8月退休。(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党组书记段映春被立案审查
近日,衡阳市纪委对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党组书记段映春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段映春,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湖南衡东人,函大本科文化,197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衡东县新塘区供销合作社、衡东县政府办公室、衡东县财贸委员会、衡东县建设银行、衡阳市建设银行第二支行、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1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任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红粒被立案审查
近日,衡阳市纪委对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红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刘红粒,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湖南衡东人,大学文化,201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衡阳油泵油嘴厂、中国建设银行衡阳第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铁路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衡阳市分行苗圃支行、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曾任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任衡阳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任衡阳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衡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1月至今,任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衡阳市纪委)
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原副台长鲁光伟被立案审查
近日,常德市纪委对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原副台长鲁光伟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鲁光伟,男,1957年3月出生,汉族,常德市鼎城区人,本科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原常德县技校教师,原常德县报社编辑、记者,原常德县县委办秘书、副主任、政研室主任,常德市委办督查室副主任、正科级督办员、秘书科科长、副处级督查员,桃源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常德市广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常德市广电局总编辑、副局长、党委副书记,2010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2017年2月,免去其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职务。(常德市纪委)
益阳通报2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益阳市纪委通报了2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谢辉违反简政放权精神和政务窗口“一站式”办结程序案。2015年11月,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整部分企业登记批准权限,将原已下放到政务中心窗口,可“一站式”办结的三类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以及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变更登记、股权质押和解除出质登记)收归副局长谢辉本人签字审批;谢辉分管政务中心窗口,但大部分工作日未在窗口现场办公,大部分办理登记许可事项的企业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核之后不得不又将注册登记资料取出,前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找谢辉本人签字审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益阳市政务服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规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条的便民、高效立法定规原则,没有贯彻上级部门“简政放权”和政务窗口“一站式”办结程序的要求,更与中央提出的深化“放管服”精神背道而驰,不但未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利服务,反而增加了企业办事流程,直接增加了群众办事麻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谢辉负有主要责任。谢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全市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2。赫山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钟志高在“治超治限”工作中乱作为案。2010年4月至2017年5月,钟志高在担任赫山区公路管理局分管治超工作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超载超限运输车辆司机、车主及相关公司的好处费,并向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打招呼,采取选择性执法、象征性执法等方式,致使相关超载超限车辆逃避处罚,造成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阻碍赫山区乃至全市治超治限工作的正常开展,社会影响恶劣。钟志高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益阳市纪委)
新化通报1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件
日前,有村民在网上实名举报该镇原茅岭村村主任曾运初存在违法操纵本次村换届选举的行为。新化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石冲口镇纪委等单位和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对举报件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
经查,在石冲口镇茅岭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曾运初组织曾礼球、曾礼科等人自行拟定村委候选人,通过请客吃饭、赠送香烟等方式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并发放传阅自行拟定的候选人名单,其行为涉嫌违反有关换届纪律和选举法律法规。
根据初查情况,经研究,对石冲口镇茅岭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违纪违法案的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对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的原茅岭村村主任曾运初、村民曾某革行政拘留5日;对茅岭村党总支书记曾礼球、委员曾益忠、曾志清,党员曾续彬立案审查;对该村党员曾华新、曾海贤、曾德财、曾宪新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曾礼科、曾志清、刘福云、曾松平、曾华新等5人的茅岭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资格;对茅岭村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刘五星予以立案审查;对石冲口镇党委委员、茅岭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组长段少丰,天龙山群工办书记易南旭,茅岭村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周政芳予以并案处理(3人在胜利煤矿违法排污事件中因工作失职被立案审查)。
同时,对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履职不力的石冲口镇党委、茅岭村党总支予以通报批评。(新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