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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打击夜间非法捕捞 查处3起非法电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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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已经是连续10个晚上在这巡查了”5月19日傍晚,记者见到了正在娄底华天大酒店后涟水河段巡查打击非法捕捞的娄星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的执法人员。

原标题:娄星区:夜间执法严打“夜猫” 立案查处3起非法电鱼案

娄底新闻网讯 “已经是连续10个晚上在这巡查了”5月19日傍晚,记者见到了正在娄底华天大酒店后涟水河段巡查打击非法捕捞的娄星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的执法人员。

“饮鸠止渴”式的“竭泽而渔”违法捕捞行为日益猖獗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极少数群众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采用“迷魂阵”、“地笼”等有害渔具甚至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方法进行非法捕捞,大鱼小鱼“一网打尽”,无一幸免,使得鱼类缺乏生力之军,渔业资源迅速枯竭,严重破坏渔业生态环境。

娄星区境内河汊密布,有大小河流52条,天然水域面积2879.2公顷,涟水、孙水流经全境注入水府庙汇入湘江。渔业资源丰富,全区鱼种共7个目12科9个亚科33属54种,其中,经济鱼类36种。经调查,该区共有渔船91艘(包括船检合格的机动渔船30艘),停放在涟水、孙水两岸且从事非法作业的船舶达57艘(包括万宝镇浒石段的4块竹排)。碧水水面窄、水体浅,不适于渔船行进,最常见的非法捕捞工具是肩负式电鱼机,多达134台,骑摩托车带着电鱼机的随处可见。

群众反映,涟水、孙水沿岸的万宝镇的垭古、石埠、富冲、群益、浒石和大科街道的坪石、方石、水洋等村的有船人家,随时都可能外出捕捞。孙水流域万宝镇清江村、磨石村的沿河居民反映,常有外地人用车载着船到河内电捕鱼,且不论白天和黑夜,有时还不止一艘,群众规劝不但不听反而恶语相加甚至威胁恐吓,大摇大摆,目中无人,行为极其放肆。

夜间执法 严打“夜猫”非法捕捞遏制私捞滥捕

为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娄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针对使用有害渔具、非法渔法等“饮鸠止渴”式的“竭泽而渔”违法捕捞行为予以坚决有力打击,多管齐下推进护渔打非工作。

3月底至4月初,区畜牧局渔政监督管理站牵头,会同大科、万宝、石井、杉山等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采取沿河徒步走访、问询群众、现场采证等方式,对全区电打鱼等非法捕捞及城区内制造销售电打鱼机情况进摸底,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涟水、孙水、碧水流域进行重点调查。每天下午5点开始执法人员就沿着河岸一边徒步来回巡查,一边宣传着渔政执法和水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规,使得护渔打非工作深入民心。

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望带队进行巡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开展执法行动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定点蹲守、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手段, 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经统计,今年,该区已立案查处非法电鱼案3起,收缴电渔船1艘、背包式电鱼机8台、捕捞工具35件,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

“一到这个季节,电打鱼的就很多”,居住在涟水河岸高山居委会的居民彭耀辉说到, 现在每天有执法人员巡查,媒体的宣传,基本上很少见到有毒鱼,电打鱼的了。鱼一多,水质也要好些,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应该是感触最深的。

为了“淘金”极少数群众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公然使用电力捕鱼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严重影响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社会反响强烈。在执法过程中,极少数群众还意识不到情节的严重,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在此次执法中已立案查处非法电鱼案3起,希望能予以群众警醒,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娄底新闻网 记者 杨志慧 通讯员 付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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