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区法院:95后女生成电诈主犯获刑5年

新浪综合
关注原标题:长沙开福区法院:95后女生成电诈主犯,获刑5年
(来源:政法频道)在大多数人看来,95后刚刚从校园走上社会,正是拼搏奋斗的大好时机。福建安溪95后女生徐雪琴却是早早地创起了业。不过她的创业并非正道,而是组织老乡实施电信诈骗。经过前期的审理,昨天下午,审判长对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徐雪琴1995年出生,站在法庭上的她年仅21岁,却被指控为一电信诈骗团伙的主犯。
徐雪琴自述,她最早接触电信诈骗是在表哥的商务公司,有了一定的资金和经验积累后她决定出来单干,2015年8月,徐雪琴出资从福建组织了5名老乡来长沙替她打工。
利用买来的银行卡客户信息,徐雪琴等6名被告人以提升信用卡额度名义,利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共骗得39名被害人共计23万余元。
在 此间的庭审中,徐棚辉和徐明伟均辩称没有出资实施诈骗,应当认定为从犯。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徐棚辉提成金额为全部诈骗金额的30%,且充当管理职责,应认 定为主犯。徐明伟在犯罪起始阶段没有实施出资租房、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在犯罪工程中负责发送诈骗信息及拨打电话,在赃款分配时按其诈骗成功金额提成 10%—12%,故根据徐明伟所起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同 时针对6名被告人提出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认为,徐雪琴等人骗取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既损害 了公民的个人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银行声誉,符合金融诈骗类案件的构成要件,应该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
审判员宣判,被告人徐雪琴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徐棚辉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除此之外,综合考虑其他4名被告人在诈骗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诈骗所得的金额,审判长依法给予了他们两年6个月到4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来源:政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