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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交车现“剪刀手” 多名乘客项链被偷

摘要: 专盯公交车乘客,趁人多拥挤时团伙作案,偷偷剪掉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昨日,记者从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名“剪刀手”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警方介绍,这类案件是近年来才在株洲出现的,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乘客衣着单薄,佩戴的金项链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

株洲晚报讯 专盯公交车乘客,趁人多拥挤时团伙作案,偷偷剪掉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昨日,记者从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名“剪刀手”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情:“剪刀手”趁人多时偷剪金项链

2014 年6月9日上午,袁某和妈妈乘坐T63路公交车外出。她们在荷塘区汽车城对面公交车站下车时,发现几名男子挤在后门外逆流上车。袁某和妈妈好不容易挤下 车,可没走几步,袁某的妈妈就发现价值3000多元的金项链不见了,袁某马上报了警。而2014年6月至9月期间,十余名市民反映,他们在乘坐公交车时或 上下公交车后,都发现所戴的金项链离奇不见了。

今年5月16日下午4时许,一男子在芦淞区市府路欧洲城附近的公交车站因扒窃手机被芦淞警方抓获。

民 警调查发现,嫌疑男子龚飞(化名)今年45岁,曾因犯盗窃罪两次被判刑。除了这起手机扒窃案,他还在2014年6月至9月期间,趁被害人上下公交车时或在 公交车上时,与同伙制造拥挤状况并剪断被害人脖子上的金项链,共盗窃了14名被害人的金项链。销赃后,他与同伙平分赃款。

经过鉴定,这些被盗的金项链总价值4万多元。

提醒:坐公交时,发现有人手持遮挡物要当心

警方介绍,这类案件是近年来才在株洲出现的,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乘客衣着单薄,佩戴的金项链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这类案件发案地点一般在公交车站或公交车上,发案时间多集中在早晚人流高峰时段。

此类案件通常是团伙作案,他们作案时分工明确,有人专门寻找佩戴饰物的乘客,有人负责前后阻挡乘客上车,有人专门转移事主注意力,还有人专门下手剪金项链。 犯罪嫌疑人手中经常有雨伞、报纸等物品,以此来遮挡其他乘客视线。他们作案迅速,团伙成员之间转移赃物迅速,即使乘客发现首饰被窃,也很难指认嫌疑人。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妥善保管好随身财物,发现手持能遮挡他人视线的物品的人时要特别当心,如遇不法侵害,应立即报警求助。(株洲晚报 记者 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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