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两男子砍伐红豆杉送礼被判刑并处罚金
摘要: 俗话说“礼轻情意重”,但也有人认为礼物越贵重越有诚意,但礼物太贵重也有可能获刑。近日,攸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朱某、刘某因采伐红豆杉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俗话说“礼轻情意重”,但也有人认为礼物越贵重越有诚意,但礼物太贵重也有可能获刑。近日,攸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朱某、刘某因采伐红豆杉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今年1月的一天,朱某和刘某想采伐一株红豆杉,作为礼物送给别人。当天,二人在攸县鸾山镇江冲村李某老房子的后山上找到一株红豆杉。之后,朱、刘二人从附近人家借了手锯和柴刀将红豆杉砍倒。
第二天,朱、刘二人来到砍倒的红豆杉处,将红豆杉锯成4筒2米长左右的原木,后朱某请人驾驶货车将红豆杉运走送人。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朱某、刘某采伐的树木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
攸县法院认为,朱某、刘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最后以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
(长株潭报 记者 刘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