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婚纱照” 请别拿艺术当借口
近日,网络上传出一组大尺度的“裸体婚纱”照片,拍摄地点在张家界5A级景区。照片中情侣赤身裸体,新娘着头纱,在景区奇峰飞瀑、绝壁栈道、深山古寺、宝峰神女等景点前与丈夫旁若无人地尽情“秀恩爱”。“裸体婚纱”照引起了网友疯转和热议。(12月3日《华商报》)
人体艺术是艺术家借用人体语言来崇拜生命、赞美自然、歌颂青春、讴歌爱情、追求自由,这种创作表现是产生优秀人体艺术作品的内在动因,它不会把人引入想入非非、邪念丛生的歧途。
笔者认为照片中没看到有赞美大自然的地方,反而将仙境玷污,没看出在讴歌爱情,而展露的是原始人的不文明。情侣占用公共资源来彰显所谓的爱情和人体艺术,将个人喜好强加于大众的行为实为霸道、自私。公然将这些赤身裸体的照片放在网上被广为转载,还冠以“艺术”之名,实质却与色情传播无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此大量的裸露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影响恶劣我们不难想象。尤其是大量接触网络的青少年,相信这类照片对他们的成长所造成的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
不论历史怎样变迁,经济如何发展,行为艺术也应该有其底线,不要动不动拿艺术当借口,用低俗行为充当高雅艺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借此契机,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公众一片网络净土。(曹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