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婚纱”不能入侵公共领地
近日,网络上传出一组大尺度的“裸体婚纱”照片,拍摄地点在张家界5A级景区。照片中情侣赤身裸体,新娘着头纱,在景区奇峰飞瀑、绝壁栈道、深山古寺、宝峰神女等景点前与丈夫旁若无人地尽情“秀恩爱”。“裸体婚纱”照也引起了网友疯转和热议。
“裸体婚纱”并非是新鲜事物,在中国许多城市已悄然兴起。拍摄“裸体婚纱”,应该在相当封闭的环境下进行,除了当事人、摄影师及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是难以越过“禁区”的。如今,这对新人在张家界景区拍摄“裸体婚纱”,显然越过了“禁区”。如果这是景区的营销创意,那也是一种低俗创意。
目前在我国,人体艺术的受众面还极其狭小,只限于从事美术、摄影研究的专业人士和相关艺术院校的师生。当人体艺术不被大多数受众所接受的时候,在景区拍摄“裸体婚纱”,无疑是一种软暴力:从小处讲,给公众造成了视觉污染,挑战了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从大处讲,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甚至影响到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虽然新的传播方式、新的道德观念,让“裸体婚纱”的画外音更为复杂;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裸体婚纱”这一新兴现象,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和规范,对暴露程度也无明确的界定。但是,必须遵守公共秩序,不能突破道德底线,突破公共价值体系。在拍摄“裸体婚纱”、追崇人体艺术时,应把握好一个度,切莫越过设防,侵入到公共领域,污染了公共环境。否则,对于在景区拍摄“裸体婚纱”的行为,工商部门应视为是违法广告宣传,进行制止和查处。 汪昌莲
(原标题:“裸体婚纱”不能入侵公共领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