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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公安交警夜查酒驾 这些“醉猫”被逮!

摘要: 5月9日晚上,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月9日晚上,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夜查行动中,民警、协警坚守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的检查点,严格排查过往车辆安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持续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威慑力。

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16起,其中饮酒驾驶6起、无证驾驶1起、车辆超载1起、拘留1人,通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交警提示:市民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勿存侥幸心理,坚决不碰触酒驾红线、醉驾底线、毒驾高压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毒驾,共建共享安全文明道路交通环境。

如果你对酒后驾车仍然心存侥幸的话

请一定把下面这些读完

说不定

你知道的那些逃避查酒驾的方法

全是假的!

误区一: 酒量大 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

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

误区三:隔餐酒、隔夜酒 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 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

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耒阳交警提醒您: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劝驾驶人饮酒

为了自己和家人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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