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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 当心“车托”设酒局“碰瓷”讹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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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犯罪集团却利用酒驾司机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犯罪集团却利用酒驾司机不敢报警的心理,在长沙、株洲、东莞等地区“碰瓷”进行敲诈勒索,共作案19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受害人:“直接赔钱给你还是怎么?”

“对,对”

受害人:“多少钱?”

“4000块钱”

受害人:“给现金还是怎么?”

“微信转账直接转”

受害人:“什么时候转?”

“现在转,当着我的面转,给现金也可以。”

以熊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利用女性通过聊天软件获取对方信息,然后安排“车托”与被害人见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朝龙说:“见面后,车托就会劝被害人喝酒,喝了酒以后就要他开车,在他开车的过程里面,熊某就安排人碰瓷,制造交通事故。”

如果索要钱财无果,熊某就会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交通事故为名,要挟恐吓被害人。

李朝龙说:“诉讼过程中查实的是19起,涉及的范围是横跨了两省,涉案金额是103800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与2018年12月10日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熊某等14人公开敲诈勒索一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你犯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的罪名有没有异议”,“没有”。

最终,熊某获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被处以4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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