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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例

摘要: 衡阳市纪委将近期衡阳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耒阳市余庆街道办事处向阳村原村主任王增福、党支部原支部委员孙善清优亲厚友、套取村级财务资金的问题

2016年4月,王增福优亲厚友,利用职权为其父亲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违规获得危房改造款12000元。2016年10月,王增福与孙善清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村级财务资金45000元,用于抵缴“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应由村干部个人退缴的违规开支共计34425元(其中王增福个人应退9530元,孙善清个人应退7710元)。套取后,二人用于租车、吃饭等违规支出1443元。王增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孙善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

常宁市三角塘镇三角塘社区党支部原支部委员、秘书刘明生,原支部书记廖开国违规收费、骗取国家医疗救助资金等问题

2004年至2015年,廖开国与刘明生在为居民办理城市低保过程中,违规向低保对象收取费用22000元予以平分,二人各得11000元。2017年,刘明生利用其社区内14名城市低保户的身份证明,伪造医疗诊断证明书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等资料,骗取国家医疗救助资金39000元,其个人占有33000元。在得知有人举报后,退还给其中12名低保户28000元,剩余的1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1年至2015年,廖开国在为居民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过程中,收取费用16500元,在交纳耕地占用税等费用8300元后,剩余的8200元廖开国据为己有。刘明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廖开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和退还。

祁东县金桥镇新桥头村主任李祥发,会计曹丁球,妇女主任刘国英,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周中秋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2017年11月27日,值脱贫攻坚迎省检时期,李祥发、曹丁球、刘国英、周中秋在完成陪同入户走访工作后,在村部值班室玩字牌,被群众用手机拍照,造成了不良影响。李祥发、曹丁球、刘国英、周中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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