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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出台婚姻登记便民新规定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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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出台婚姻登记便民新规定一一

婚姻当事人一方为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明

湖南省民政厅1月16日下发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

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湖南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

其他政策仍按《湖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想要在长沙领证的新人们,快来一起了解一下有哪些结婚规定吧!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

6、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其它有效证件;

7、提交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01

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当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02

三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03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者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04

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注:涉外及港澳台婚姻业务,请前往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咨询电话:0731-84502080

祝愿新人们携手心爱的人,欢欢喜喜、顺顺利利地领到红本本哦~

(稿件来源:长沙发布 本期编辑:林语 责任编辑: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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