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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湖南·长沙】长沙两旅馆未经许可经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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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两旅馆未经许可经营,罚!

(通讯员 一涵)有不少小伙伴喜欢开玩笑说,办个营业执照开个旅馆,每天就能躺着赚钱,真的是这样吗?警事君提醒,这事没这么简单!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外,还须获得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如果未获得上述证照就擅自经营,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长沙高新公安分局麓谷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2家旅馆存在未获得特种经营许可证经营及旅客未实名登记等违法情况,辖区派出所立即跟进开展调查,依法传唤两家旅馆经营业主。

经调查,两经营业主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家旅馆均被取缔,两旅馆业主也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少小伙伴可能会疑惑,旅馆无证经营到底有什么危害呢?主要是以下三点。

1

未按旅馆标准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容易危及到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安全管理不到位,当旅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损害后,往往难以追偿。

3

不登记旅客信息,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窝藏的据点。

无证经营旅馆安全隐患诸多,对社会治安稳定会造成潜在的危害,请广大旅业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

(稿件来源:长沙警事 本期编辑:林语 责任编辑: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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