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法制频道

【平安湖南·永州】永州交警提醒:未成年人的这些驾乘行为,家长一定要制止...

地方站-新浪湖南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违法且危险!

永州交警提醒:未成年人的这些驾乘行为,家长一定要制止...

(通讯员 龙 超)我国道路交通法规中有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孩子到达一定年龄后,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的意识、处理复杂状况的能力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通行状况。

下面我们来看看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请各位家长引起重视!

日前,在永州东安县,13岁的盘某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乘11岁的唐某行驶至东安县白牙市镇生智路某路段时,由于对车辆操作不熟练,紧捏着“油门”忘记松手,车辆失控撞上行走的老人周某某,致使老人受轻微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盘某某存在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头盔、操作不当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由其监护人依法赔偿伤者周某某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

再看看这些案例(案例来自网络)

01.不注意观察、未减速

一学生载同学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某中学生在路口斑马线驾车操作不当,未及时刹车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

02.随意变道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随意变道,与同方向行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03.违规载人

三名中学生骑行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十字路口与右侧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损坏。

04.追逐打闹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追尾前方轿车,酿成事故。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让家长和交警蜀黍“操碎了心”,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以下几点要注意

①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12、13岁以上才能初步达到最低要求。

普遍来说,12岁以下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如果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头部易向前俯冲摔倒。而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

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② 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③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关于驾驶车辆的年龄限制,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法律链接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驶证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将受到如下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交警蜀黍提醒,请勿将摩托车借给未成年人驾驶。

(稿件来源:永州公安交警 本期编辑:林语 责任编辑:闻逸)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