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湖南 法制频道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之6.26禁毒宣传专题】筑牢“拒毒”防火墙

地方站-新浪湖南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普法+庭审+集中宣判”

筑牢“拒毒”防火墙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进一步推动各项禁毒工作深入开展,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宣教系列活动。

涉毒案件庭审进社区 禁毒宣传“零距离”

“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现在开庭……”

6月20日,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新开铺街道桥头社区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7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高某在长沙市天心区裕东怡外国公寓以220元(含跑腿费4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欧某(另案处理)贩卖一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

根据高某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长沙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为加强普法效果,在庭审结束后,天心区法院员额法官钟真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禁毒教育,深刻揭露毒品的严重危害,告诫大家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犯罪。

通过此次庭审,现场旁听人员近距离感受到庭审的庄严氛围,一致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让他们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并表示会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识毒、防毒、拒毒。

禁毒宣传进校园 护航“无毒”童年

6月20日,天心区法院员额法官蒋维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能,走进青园中信小学为该校全体学生讲了一堂以“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法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毒品的危害性、涉毒品违法犯罪的后果,并结合这些案例阐述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同学们能够正确、理性对待毒品。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

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用法槌敲响禁毒决心

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严厉遏制毒品犯罪,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6月21日,天心区法院对6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并当庭公开宣判。

案件一

2021年8月28日晚上,吸毒人员喻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宋某某购买1支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并微信转账支付150元毒资。随后,宋某某通过美团跑腿将1支“上头电子烟”交给喻某某,并支付跑腿费20元。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宋某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件二

2019年8月7日日8时许,吸毒人员姚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周某求购大麻叶,双方经协商由周某以每个160元的价格向姚某贩卖6个大麻叶。被告人李某在明知周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在长沙市天心区天心阁网吧为其提供用于收取毒资的微信账户及收款码,代为收取了姚某支付的毒资960元。随后,周某将6个大麻叶藏匿于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小区一公交车站台附近,并通知姚某前往该处取走大麻叶。此外,周某还先后2次单独向他人贩卖大麻叶4个,并使用自己的微信收取毒资670元。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以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件三

2018年6月5日,吸毒人员胡某电话联系被告人沈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沈某从张某住处拿到1小包约0.5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在天心区某路口附近将上述毒品交付给胡某,后者以现金方式支付了500元毒资。随后,沈某到张某住处将上述500元现金毒资支付给后者。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以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件四

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给被告人周某某2次,非法获利共计210元;被告人周某某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给被告人蒋某某2次,非法获利共计180元;被告人蒋某某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给吸毒人员3次,非法获利共计1100元。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被告人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以被告人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蒋某某、王某某、周某某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件五

2023年1月5日,吸毒人员张某联系被告人段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段某将毒品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交付给张某,张某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给段某2000元毒资。

被告人段某的毒品甲基苯丙胺来源于被告人蔡某,蔡某的毒品来源于被告人张某。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以被告人段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件六

2019年5月10日,被告人蔡某以4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约0.7克,并将毒品送至吸毒人员家中。

2019年6月30日,被告人蔡某以4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约0.6克,并将毒品送至吸毒人员家中,二人将该部分毒品共同吸食。

天心区法院以被告人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天心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通过新闻发布会、毒品犯罪白皮书、专题宣讲、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系列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社会氛围。

(稿件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 本期编辑:林语 责任编辑:闻逸)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