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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株洲】加完油竟想开溜“跑单”?株洲石峰巡警迅速出击追回未付油款

株洲石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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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完油竟想开溜“跑单”?

株洲石峰巡警迅速出击追回未付油款

7月12日上午,万顺达加油站工作人员向株洲石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送来了一面“热情为人民服务,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点赞石峰民警忠于职守,热心为民,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7月2日11时,石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白马垄万顺达加油站发生了两次加完油没付款的情况。接到报警后,巡警大队执勤民警陈运华和队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到前一天有两位司机在加油站加完油后趁工作人员忙碌不注意时,未支付油费就开车离开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加油站提供的监控视频资料,经核查,确认了“逃单”车辆信息和两名车主信息,民警迅速找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并联系上了车主,勒令让其立即返回加油站,补付油费。两位车主接到电话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先后返回加油站补付了油费。

民警对车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车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加油站负责人也表示付清油费后不会再追究其责任,也希望两位车主以后不要再有“逃单”之举。

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夏堃和执勤民警陈运华代表大队接过了这面锦旗,并表示“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替群众解决困难,守好一方水土,将来我们也会将我们优良的作风坚持下去,切切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

民警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稿件来源:株洲石峰公安  通讯员:邓伊善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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