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永州】永州新田交警处理一起三轮车与小车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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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田交警处理一起三轮车与小车相撞事故
“我只是想到马路对面买点东西,没想到会发生交通事故”,6月19日18时56分许,73岁老人(1948年生)谢某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搭乘廖某某行驶至永州新田县龙泉镇迎宾路路段时,因连续变更车道横穿马路与骆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谢某某腿部、廖某某手部擦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当天谢某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搭乘廖某某去秀峰市场购物,行经龙泉镇迎宾路路段时廖某某发现马路对面的商铺就有自己需要购买的物品,当时自己的车行驶在3车道的最右边,要到马路对面必须连续变道横穿马路,谢某某觉得自己平时出行都很安全,所以在路边短暂停留看准机会加速变道,在横过马路时与骆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相撞。
交警提醒:三轮车结构简单,安全性能差,老年人观察反应迟钝、手脚不灵活,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想象。请不要无牌无证驾驶、更不要乘坐机动三轮车。
(稿件来源:永州警事 通讯员:唐晓勇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