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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大抓”一线战报·长沙】出售、租的电话卡被用来诈骗,两年内限制办理电信业务

宁乡出台反电诈新政

出售、租的电话卡被用来诈骗,两年内限制办理电信业务

天下无诈是我们所有人的梦想,为了能早日实现宁乡公安们一直奋斗在“反诈”路上。宣传、打击、防范,使出浑身解数只为让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能再高一点。

但骗子日渐横行,贷款诈骗、兼职诈骗、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不法分子甚至将魔爪伸向了手机卡,买卖银行卡时一同收购实名电话卡,为诈骗“铺路”。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市民群众明知违法却依旧把银行卡、电话卡转卖、租借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2020年6月,娄底籍男子朱某找到宁乡的丁某,要其帮忙收购银行卡(包含银行卡、支付密码、银行卡户主身份证号、电话卡、银行卡绑定的微信支付密码),并承诺一套给予2600元的报酬。随后,丁某以一套1200元的价格进收购了17套验证成功的银行卡,共获利2万余元。

但现在,要注意了!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打黑灰产业犯罪,对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自然人及法人,公安机关将认定为不良信用电话用户,基础电信企业将关停其名下登记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且2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电信业务。

也就是说,一旦你出租、出售、出借的电话卡被犯罪分子利用,拨打受害人电话形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实,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涉案手机卡,其名下所有电话号码将被停用且2年内不得办卡。

而这堪称史上最严的措施,只为了从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所以,各位市民朋友别再轻易地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电话卡、银行卡等泄露出去,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了。一旦被查处,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让我们一起努力实现天下无诈的梦想。

(稿件来源:宁乡公安  通讯员:贺任、冯胜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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