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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雷霆万钧·株洲专题】打call,全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件在株洲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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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call,全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件在株洲诞生!

株洲警方破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

近日,株洲市公安局成功侦破“2.8”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向媒体通报了该案的侦破情况。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株洲侦破的第一个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员多达23人,涉及罪名包含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妨害公务等8类之多,社会影响极大。该案还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件,侦办经验向全省推广。

2018年2月8日,株洲市公安局董家段分局刑侦民警陈友兴在外执行任务返回单位途中,遇到因车辆违停造成的交通堵塞。陈友兴本想制止违停人员,疏导交通,但未想到在亮明警察身份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游某、董某等一行十余人对民警陈友兴进行围殴。对方在明知陈友兴警察身份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不法侵害且手段残忍,殴打时间长达十多分钟,且口中喊着“我打的就是警察”等侮辱性话语,造成陈友兴轻伤,案件性质极为恶劣。

案发后,株洲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阳卫国市长、李晓葵副市长专程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警,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董家段公安分局迅速破案,全力缉凶。随后,株洲市公安局将“2.8”案上提一级,交由刑侦支队全力负责侦查,深挖出这一长期盘踞在芦淞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游某2008年学校毕业后在芦淞服装市场做过一段时间的服装生意。2014年游某结束服装生意与宋某、宾某、李某、唐某刚、许某等人在株洲市芦淞区中心广场大汉希尔顿17楼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营生。为最大限度地攫取非法财富,游某等人结成团伙进行放贷并倚仗人多势众多次采取滋扰、恐吓、喷油漆写大字等非法手段进行暴力讨债。犯罪嫌疑人董某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09年刑满释放后返回株洲,在芦淞市场担任市场保安;2010年,董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4年,刑满释放后董威恶习不改,多次与人打架斗殴并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4年,董某与刘某相互结合以“地缘”为纽带纠集钟某强、袁某、袁某某等人结成团伙,多次参与“地下出警”、替人平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4年9月,董某通过他人介绍结识游某,二人一拍即合,两个犯罪团伙开始逐步融合。2015年1月,游某、董某共同出资成立“东鑫足浴店”,并雇请李某东、冯某组织失足妇女从事卖淫行为,至2017年10月被查处时,总营业额达233万余元。

2015年12月25日,游某、董某等人因放贷与同为放贷人的陈某就争夺势力范围发生冲突,双方30余人在逸景华天停车场聚集斗殴,陈某一方在打斗中败下阵来。游某、董某等人“一战成名”,确立了其在高利贷行业的强势地位。在此后,该集团的作案手法更具暴力性,其组织形式也由一般犯罪集团逐步向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进行转变。

2016年7月,董某与刘某共同出资在董家段友好村成立“东鑫万利寄卖行”,并陆续吸纳左某杰、罗某、汪某、龙某仔、汪某佳等人加入犯罪集团。游某、董某、刘某相继组建“东鑫集团”、“V4福利群”等微信群,一方面利用微信群笼络稳定组织成员、一方面利用微信群短时间内纠集组织成员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其犯罪组织在三人的共同领导下以“东鑫足浴店”为掩护,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行为;以“东鑫寄卖行”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暴力讨债行为;以“东鑫三码头夜宵店”为据点,有组织地实施“地下出警”行为。

从2015年1月开始,该犯罪组织肆无忌惮、疯狂作案41余起,特别是2016年后作案次数更是呈井喷式增长,其所涉犯罪行为涵盖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抢劫、妨害公务等多种罪名。2016年11月前后,游某、董某、刘某依托微信群实施了“神洲物流聚众斗殴”。作案时,团伙成员在闹市区明火执仗、公然械斗,社会影响恶劣。该事件标志着该犯罪集团经过发展并最终演变成为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株洲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彻查该案过程中,株洲市公安局发现芦淞分局庆云派出所原所长刘某在担任派出所领导期间,存在为黑恶势力压案、瞒案、隐案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嫌充当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此,株洲市公安局敢于刀刃向内,坚决予以查处,现刘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于2019年2月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移送起诉。

目前,此案起诉犯罪嫌疑人23人(其中以涉黑罪名起送起诉15人),暂扣陆虎越野车一台、人民币17余万元,发现并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人。

(稿件来源:株洲公安   文/图:芜苇、邱宇松、文武   编辑:闻逸   签发: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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