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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交警实行“四个严格” 强力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摘要: 1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通报,自12月1日截至1月14日,全省公安交警“冬春攻势”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2535308起,现场纠违518595起,现场纠违率20.45%;查处客车超员970起、货车超载7347起、超速137125起、酒后驾驶4737起、无证驾驶15685起、其他涉牌涉证类2452起、闯红灯114900起。全省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共发出有效预警35683次,查获交通违法12208起,现场处罚11675起。

湖南公安交警实行“四个严格” 强力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湖南公安交警开展“冬春攻势”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2535308起,现场纠违518595起,现场纠违率20.45%

1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通报,自12月1日截至1月14日,全省公安交警“冬春攻势”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2535308起,现场纠违518595起,现场纠违率20.45%;查处客车超员970起、货车超载7347起、超速137125起、酒后驾驶4737起、无证驾驶15685起、其他涉牌涉证类2452起、闯红灯114900起。全省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共发出有效预警35683次,查获交通违法12208起,现场处罚11675起。

湖南省“冬春攻势”整治行动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为期四个月,全省公安交警严格排查重点人员安全隐患,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吸毒史、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清理,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对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进行排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校车。

严格清理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进行交通违法“清零”及检验、报废情况,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客运场站、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装卸点、学校进行检查,坚持定期梳理、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有违法嫌疑的重点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精准查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消除重点道路安全隐患,对辖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近三年来冬春季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逐一排查,将发现的隐患通报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隐患“清零”到位。

严格重要站点管控,全面启动省、市、县际执法服务站,省际执法服务站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结合固定站点,科学设置临时执勤点,织密严查交通违法的“天罗地网”,集中整治国省道、高速公路以及城区和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1月5日上午10点,岳阳交警支队公巡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湘F6V886白色越野车后牌照有改动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后发现该车的前后牌照都用白色涂料进行了涂改,驾驶人肖某将车牌湘 F6VG85涂改为湘F6V886,涂改的都是同一字母,这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并且不停的往口中塞槟榔,行为异常。民警走近后闻到肖某身上有明显的酒气,便立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做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地交警部门对驾驶员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罚款5500元,驾驶证扣24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稿件来源:湖南交警 通讯员:陈玉科 编辑:闻逸 签发: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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