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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湘”军边彊擒凶

摘要: 1月11日,湘潭湘乡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1998.3.27”、“1998.5.12”重大抢劫杀人案和“2000.4.23”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侦破情况。

 神勇“湘”军边彊擒凶

一个租车抢劫,一个纠纷动粗,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不过都被湘乡公安抓回来了

1月11日,湘潭湘乡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1998.3.27”、“1998.5.12”重大抢劫杀人案和“2000.4.23”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侦破情况。

近期,湘乡市公安局在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抓获潜逃19年的抢劫杀人逃犯颜某某和潜逃17年的涉嫌故意伤害(致死)逃犯刘某一,成功破获 “1998.3.27”、“1998.5.12”重大抢劫杀人案和“2000.4.23”故意伤害(致死)案。

案情回顾:

案件一

1998年3月27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判刑)、颜某某窜至湘乡城区北门口广场,以租车为名,将湘乡市泉塘镇桐瑞村摩托车出租司机肖某某骗至泉塘镇石江村湘棋公路处,持凶器将其杀害,并抢得肖某某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同年5月12日晚18时许,刘、颜两人再次窜至湘乡城区北门口广场,以租车为名,将湘乡市新湘路办事处壕塘村摩托车出租司机杨某某骗至泉塘镇山坳村七组公路上坡处,持凶器将其捅伤后,抢走其摩托车。两起案件共造成一死一伤。作案后,颜某某先后逃窜至湖北、四川、新疆等地以打临工为生,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

多年来,湘乡市公安局一直未放弃对颜某某的抓捕。2017年10月12日,湘乡市公安局通过工作发现,居住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市的名叫“朱小龙”的男子个人特征与颜某某极其相似,遂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新疆,并再次对19年前的案卷材料进行严格梳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新疆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和缜密侦查,最终确定“朱小龙”就是涉嫌抢劫杀人的逃犯颜某某。

2017年10月20日晚,专案组民警在阿克苏市将“朱小龙”成功抓获。“朱小龙”到案后,供述自己就是在1998年3月27日、5月12日与刘某某共同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颜某某。

案件二

2000年4月23日20时许,湘乡市翻江镇中山村村民刘某一和其父亲刘某二(已判刑)因纠纷矛盾与同村村民刘某三发生打斗,导致刘某三重伤死亡。案发后,刘某二被抓获,刘某一一直逃离在外。17年来,湘乡市公安局一直未放弃对刘某一的追捕,通过大量工作掌握其在株洲市荷塘区活动轨迹。11月24日,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刘某一抓获。到案后刘某一如实供述了其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事实。

近日,颜某某、刘某一已分别因涉嫌抢劫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移送起诉至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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