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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交警查获一起伪造机动车合格证案

(稿件来源:娄底交警 通讯员:匡伟才 段卓君)

11月6日,湖南娄底车管所城中分所查验中心民警火眼金睛、洞察秋毫,查获了一起伪造机动车合格证案。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涟源市的胡某驾驶一辆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白色奔腾汽车来到娄底市车管所城中分所办理新车注册业务,民警刘青春和陈湘衡在查验该车及相关资料时,敏锐的发现该车的合格证有明显的造假嫌疑,经比对,合格证上登记的信息与综合应用平台上登记的信息不符,该车车辆型号为CA7162,而该型号的轿车公告生效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此合格证日期为2015年10月19日,同时,比对合格证正面时还发现合格证四周没有防伪标识,合格证正中间一汽标示防伪标颜色不同,中间浸透有小块红色。因此认定该车机动车合格证为伪造。于是,当即将司机胡某控制,扣留涉假车辆及相关资料,并移交当地派出所查处。

  民警提示:

各位车主,在购车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正、手续不合法的车辆。同时,也正告那些非法牟利而造假制假的违法人员,不要无视法律的威严,坑骗无辜百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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